今天我去学校上课,突然发现我忘记了带笔和本子,于是我就在桌子上写了一篇作文,这篇作文可真是让人捧腹大笑。
我想说的是,我太聪明了,因为我用了一支口红代替了笔,用了一张纸巾代替了本子,这样我就可以写作文了。这也证明了我是一个极其节约的人。

我开始写作文了,但是我发现我的口红已经用完了,于是我就开始用我的手指头写。我的手指头上沾满了口红,看起来就像是我在画指甲一样,真是太有趣了。
我完成了这篇作文,但是我发现我的手指头上的口红却不容易擦掉,于是我就变成了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怪物,真是好笑啊。
除此之外,我还发现我的作文写得好像有点歪,因为我的手指头实在太粗了,所以我写出了一些奇怪的字,但是这也不影响我开心地笑出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