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信用卡时提供虚假资料是怎么回事
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1张以上不满5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5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第四条 为信用卡申请人制作、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涉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分别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定罪处罚。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或其人员,为信用卡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分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逃避**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单位犯本解释第一条、第七条规定的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各该条的规定执行。
办理信用卡 提供的资料是假的需要负什么责任
提到信用卡就不会陌生了,这种属于快捷方便的消费结算工具,目前在生活中应用还是相当广泛的。在使用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之后,信用卡诈骗案件也逐渐呈现出上升趋势,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伪造信用卡诈骗手法有哪些?
一、信用卡简讯
诈骗者冒充银联通知您在商场购物使用储蓄卡成功并留下查询**。例如下面这条信息:“尊敬的**卡客户,您昨天在某百货商场购物5千元,将在您的某卡中扣除,如有疑问请致电某卡咨询。在您打**咨询之后,对方会引导您到ATM机进行操作,并在不知不觉中让您将自己的钱转给对方。
二、**联系索取信用卡密码
诈骗分子说你的**卡被人盗用了,嫌犯已被抓获,请你将你的信用卡**和密码报给**职员,以免被冻结。在对方了解到您的相关信息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您的信用卡可供使用的额度不断下降,离真正冻结的情况并不遥远。切记,任何一家**的职员都不会以任何形式要求信用卡客户口头提供密码。
三、窥探密码下手偷包
当您在ATM机上取钱或刷卡消费时,小偷已经盯上了您的**卡,然后迅速盗用偷来的钱包。在他们记住了您的**卡密码之后,立即进行**和提现。
四、假吞卡
诈骗分子在ATM机卡出入口预先贴上一块铁板,并倒扣起来,造成信用卡被吞的假象。旁边的“好心人”又让你输了一次密码不成,趁你向**查询时,“好心人”已悄然将信用卡取现,到另一个柜员机取现。
五、伪造**网站
有网络广告说某**的网上**在抽奖,点击后,需要您输入**、密码和信用卡有效期,才能得到您的信用卡信息。在设计上,这些网站通常模仿真实的**网站,诱使许多人上当。
假卡诈骗方式很多,生活中要注意保管好个人的信用卡,切记不可外借。与此同时也要注意使用信用卡环境的安全,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不要让自己远离自己的视线,也不要随便给别人刷卡,妥善保管好信用卡的交易记录,不要随意丢弃。
你好!
办理信用卡,提供假的资料, 是办不了的。
申请信用卡,办卡条件、所需资料。
条件: 申请人年龄应为18~60周岁(境外人士25~60周岁),有一定经济能力且信用记录良好。信用卡申请结果请以**实际审核为准。
资料: **信用卡申请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外籍人士:护照及居留证或就业证;台籍人士:台胞证及就业证;港澳人士:回乡证及就业证/居留证)和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文件。
此外,提供以下资料有助于提高信用额度,如:**近三个月储蓄账户流水单复印件;**开立的理财账户资产余额证明原件;房产证复印件(含本人名字)+该房产近3个月内任一水电煤发票单据复印件;本人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如您满足以上条件,可以尝试申请,预祝您办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