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信用卡诈骗
对 信用卡诈骗罪 的认定,可以考虑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包括了四个方面: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 过失犯罪 不能构成本罪。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怎么报案?
以下情形属于信用卡诈骗:
1、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物;
3、信用卡恶意透支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首先,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规避信用卡诈骗,要牢记勿轻信手机短信、保护好刷卡密码、设置支付限额等防范要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行为主要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以及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催收后仍然不归还的行为。遭受信用卡诈骗,第一时间可以拨打110报警**报案,也可以到就近的派出所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