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3万判几年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一、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
3、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1、额较大标准: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2)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2、数额巨大标准: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
(2)恶意透支,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3、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三、常见的信用卡诈骗类型:
1、频繁透支积少成多型:
被告人不顾个人财务状况超前消费,直到超出被告人的偿还能力,最终无力偿还。
2、循环透支以卡养卡型:
此类案件中,每个被告人均持有两张以上信用卡,其中最多的同时持有6家不同**的信用卡,循环使用,相互还款,出现多重债务后导致无力偿还。
3、周转资金刷卡套现型:
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信用卡的免息期刷卡套现周转资金,一旦经营失败或资金链断裂,就无法偿还欠款。
4、虚假交易刷卡套现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罪**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主观:诈骗的主要类型主要有信用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招摇撞骗罪等犯罪。对于犯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一般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