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dustollens的简单介绍
mp和mt区别推理论证
mt,mp是推理规则。mt否定后件规则.mp肯定前件规则不知道【i-rule和s-rule】一个是 mp ,一个是 mt
mp,即 modus Ponens ,肯定前件式:
如果甲,那么乙;甲,所以乙。

mt,即 modus Tollens ,否定后件式:
如果甲,那么乙;非乙,所以非甲。
modus massa-opslag 中文是什么意思?
modus operandi n.做法,惯技
operandi cacoethes 【医】 手术癖, 手术狂
modus vivendi n. 生活方式, 暂时妥协
modus habilis 【法】 有效方式
modus ponens 取式,演绎推理
modus poneus 假言推论
modus tollens 拒取式,拒取式
fuzzy modus ponens 模糊假言推理
generalized modus ponens 广义假言推理
modus tollendo ponens 拒取式,拒取式
逻辑学导论7 日常语言中的论证
由标准式的要求,调整 直言三段论 的定义为:或者本来就是标准式直言三段论,或者是可以变形为标准式直言三段论而没有失掉或改变原意的论证。将日常语言中、不以标准形式出现的论证转化为三段论标准形式的过程称为 化归(或翻译)为标准形式 ,最后得到的三段论称为原给定三段论的 标准式翻版 。
日常语言中的三段论 偏离 标准形式有以下情形:
第一种偏离 。前提和结论的顺序不标准,这很容易通过调整而解决。
第二种偏离 。谓项超过三个,有时可能不明显。
第三种偏离 。构成论证的命题不是标准直言命题,这种偏离很常见。
对于后两种偏离有一些应对方法,将在7.2和7.3分别解释。
第一种方法是 去除同义词 。三段论中某词项的同义词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第四项,只是某一词项的另一种指称方式。词项看上去超过三个时,应首先尝试去除同义词。
第二种方法是 去除补类 。如果四个词项中有两个互为补类,五个(或六个)词项中有两个(或三个)与另外两个(或三个)互为补类,那么三段论可化归为标准形式。化归可通过换位法、换质法、换质位法等有效的直接推理实现(有时可能需多次推理),而化归的标准形式不唯一。
标准直言命题较于日常语言是有些生硬的,后者中的许多三段论是由非标准命题组成的。但日常语言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无法找出一套完善的翻译规则。在各种情形中,最关键的是理解所给非标准命题的含义,以便翻译时不丢失或改变原意。
本节介绍九种方法——是指南而 不是规则 ,作为处理某些特定种类的非标准命题的 技巧 。
肯定或否定一个特定的个体或对象属于某个类的命题称为 单称命题 。与标准直言命题不同,它们肯定或否定的不是类间的包含关系,但我们可以将它们解释为这种命题。
每个个体对象对应一个 单元类 ,即只由一个元素组成的类。使S指称只含s的单元类,则可以将单称肯定命题“s是P”、单称否定命题“s不是P”分别视为逻辑上等价的 全称命题 ——A命题“所有S是P”和E命题“没有S是P”。
然而,布尔解释下的全称命题没有 存在含义 ,使得含单称命题的有效的两前提论证转化为三段论后变得无效。
再者,如果把单称命题转化为 特称命题 ,就会影响主项的 周延性 。
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就是将单称命题分析为两个直言命题的 合取 ,即单称肯定命题等价为相互关联的A、I命题的合取,单称否定命题等价为相互关联的E、O命题的合取,就能兼顾命题的存在含义和周延性。
对于含单称命题的三段论,引用文恩图或规则检验其有效性时,只要记住其中 有存在含义 ,就可以直接把它们看做 全称命题 。
形容词或形容词短语表示属性,它们可以 确定 一个类,因此可以将谓项替换为这样一个词项,它指称的类包含所有具有形容词对应属性的事物。
转化时通常将量项和主项以外的所有成分看做类的定义特征,将能替换的部分换成这样一个词项,它指称由类的定义特征确定的类,再改用标准的联项将其与主项联结起来。
先找出主项,再重新排列各成分。
“每一”、“任何”等开头的陈述句很好转化。这样的词有“任何东西”、“任何人”、“无论谁”、“每个……的人”等。
不定冠词“a”和“an”(“一个”等)也可用于指代量词,应根据语境确定其意思是“所有”还是“有”。
定冠词“the”(“这”、“这些”等)可指称一个特定的个体或一个类的全部元素。
具有“只有(only, none but)S是P”形式的直言命题通常称为 排斥命题 ,通常可按以下途径转化为A命题:将主、谓项互换位置,把“只有”换为“所有”,即通常理解为“所有P是S”。但某些语境中,“只有S是P”表达的可能是“所有S是P”或“有S是P”。
根据语境添加量词。
根据语境改写其形式,翻译结果可能不唯一。
具有“除了S以外都是P”、“只有S不是P”形式的命题称为 除外命题 。每个除外命题都是 复合句 ,做了两方面的断定,应翻译为一个合取式:“所有非S是P”合取“没有S是P”,这两个命题是 独立 的,联合起来就断定了S和P互为补类。
有的论证的有效性离不开数字或类数字(quasi-numerical)。数字无法译为标准形式,这时推理是 非三段论的 (asyllogistic),分析它们需要比直言三段论复杂的理论。含有类数字量词的推理,如含“几乎所有”、“并非全部”等量词时,可按 除外命题 处理,即断定对象中有的满足条件,有的不满足。尽管除外命题是合取式,含有它的论证不是三段论论证,但也可以对它们进行三段论分析,这要依据命题的位置来进行。
如果除外命题是前提,就要分两次进行检验,每次检验一个标准式直言三段论。
如果除外命题是结论,而前提都是直言命题,那么论证必无效,因为两个直言命题不可能同时蕴涵复合句中的两个直言命题。如果两个前提和结论都是除外命题,就应检验原来论证能建构的全部三段论,才能确定其有效性。
无论如何,一旦将非标准命题翻译为标准形式,就可以用文恩图解法或三段论规则进行检验。
协同翻译 是通过引入 参项 (parameter)进行的翻译方法,参项是一个有助于以标准形式表达原来断言的辅助词项,可以是时间(time)、地点(place)、情形(case)等。
参项的引入和使用不能机械而不加思考,必须始终以所要的翻译的命题为依据。
对于不能将项数缩减到三的三段论论证,协同翻译可以将 同一个 参项引到三个构成命题中去。
日常话语甚至科学中,相当一部分命题因广为人知或无关紧要而被省略,这样的三段论称为 省略式三段论 ,听众很容易将其补充完整,而无需说话者重复。用省略式描述推理可使 修辞 效果比描述出所有细节时更佳。
三段论的 第一种省略体 中不出现大前提, 第二种省略体 中不出现小前提, 第三种省略体 中两个前提都出现但未表示结论。
检验省略式三段式的有效性共需两步:首先恢复省略的部分,然后再检验。如果省略的前提很容易补充,评估时将其包括在论证当中才是公平的。补充隐含的前提时最重要的 原则 是:说话人确实认为听者可以接受这个命题为真。公正地表示出省去的命题,需要语境敏感性和对说话者意图的理解。
对省略式三段论的一种合理批判是:只有加上一个高度不合理的前提,才能使论证成为有效的三段论,甚至有些三段论无论补上多么不合理的前提都无法有效。
省略式三段论与普通三段论的区别,从本质上说是 修辞 上的,而不是逻辑上的。检验省略式三段论的方法根本上与普通三段论相同,即将其化归为标准式直言三段论。
由一 串 三段论组成,前一个三段论的结论同时是后一个三段论的前提,这样的推理称为 连锁 (sorites) 三段论 。如果用 省略式 叙述,即只给出前提和最后的结论,则可由三个、四个或 任意多 个前提得出最终结论。
检验这种三段论的方法是:清晰地揭示出隐含的中间结论,然后检验所得的直言三段论。
直言命题只包含单一组成部分,即对类间关系的直接肯定或否定,因而是 简单命题 。有的命题包含多个支命题,称为 复合命题 ,支命题可以是任一种命题。
第一种复合命题叫做 析取 (disjunctive) 命题 或 选言 (alternative) 命题 ,包含若干支命题作为整个命题的 析取支 (disjunct),并断言它们之中至少一个为真,也可能 同时 为真。
若以一个含两个析取支的析取命题为前提,而另一个前提 否定 其中一个支命题,就可以推出析取命题的另一个支命题为真。具有这种形式的论证是一个有效的 析取三段论 。若另一个前提肯定一个支命题,则不能推出另一个支命题为假,因为两个支命题可能同时为真。
第二种复合命题是 条件 (conditional) 命题 或 假言 (hypothetical) 命题 ,具有“如果……,那么……”形式,“如果”后面的命题称为 前件 (antecedent),“那么”后面的命题称为 后件 (consequent)。
所含命题都是条件命题的三段论称为 纯假言三段论 。当第一个前提与结论有相同的前件、第二个前提与结论有相同的后件、第一个前提的后件与第二个前提的前件相同时,论证有效。
由一个条件前提和一个直言前提组成的三段论称为 混合假言三段论 (mixed hypothetical syllogi**)。
如果直言前提断言条件前提前件为真,结论断定条件前提后件为真,则论证有效,称为 肯定前件式 (affirmative mood)或 分离式 (modus ponens)。但如果直言前提肯定条件前提的后件而非前件,则犯了 肯定后件谬误 (fallacy of affirming consequent)。
如果直言前提断定条件前提后件为假,结论断定该条件前提前件为假,则论证有效,称为 否定后件式 (modus tollens)。但如果直言前提否定条件前提的前件而非后件,则犯了 否定前件谬误 (fallacy of denying antecedent)。
二难推论 将一组三段论的前提构造成互相析取的,使对手被迫在其中选择而接受相应结论。前提一般没有特殊的顺序要求。结论是直言命题时,称为 简单式 二难推论;结论是析取命题时,称为 复杂式 二难推论。二难推论常用省略式表述,因为结论一般是显而易见的。
驳斥二难推论的方法有三种,都与二难的两个或多个“死角”有关。
绕过死角法 拒斥其析取前提,即反驳其支命题的矛盾关系,指出析取前提并未穷尽所有可能性。
直击一角法 拒斥假言前提之一,从而否定假言前提的组合。
构造反二难法 构造另一个二难推论,它的结论与原来的相反。最理想的反二难推论应当与原来的推论有相同的组成成分,如假言前提的前件。然而,反二难一般仅仅建构了结构不同的论证,其结论可能与原本的并不像初看上去那样对立,因此 不能 达成真正的反驳,只是阐述看问题的不同视角的 修辞 手法,不能说明对事实状况的意见不一致。
有时,反二难结论与原结论的确 不相容 ,这种情况下前提本身就是不相容的,而两个二难推论可用于澄清其中的矛盾。
谬误 Fallacies (二)
此文为笔者的上篇文章《谬误 Fallacies (一)》的续译
循环论证(circular argument) : 和 回避问题 一样
“你可以相信WARP新闻,
因为他们总是在广播里说 ‘我们只说实话’,
所以他们说的一定也是实话”
现实中的循环论证通常是在绕一个大圈子,虽然辩论者希望他们到正确的结论,但是他们总是回到他们开始的地方。
(评:感觉像是自圆其说,没有事实能够支撑论点)
复杂问题 ( complex question ): 提出一个让别人不能 同意 或者 不同意 的问题,因为回答这样的问题会让他们陷入你的设的前提陷阱。一个简单的例子:
“你是不是和以前一样以自我为中心?”
不论是回答是或者不是都会导致你同意自己以前是以自我为中心这个观点。还有一个更加细微的例子:
“你会非常善良地把心爱的书捐出去吗?”
如果说“不”,那么不管真正的不捐书的原因是什么,都会给人一种负罪感
如果说“是”,那么就会给人一种非常高尚的感觉
所以说,你要是想要人捐助,直接说就行了,别整这些花里胡哨的。
(评:不论说是或者不是都会陷入的前提陷阱,实际上是做了一个跟问题本身无关的联系)
否定前提 (denying the antecedent): 一个推导形式的错误
“如果p,则q
没有p
所以没有q”
请记住,表述“如果p则q,”,p叫做“前提”,q叫做”结论“。否定前提(p),会产生一个不同并且无效的形式。即使前提是正确的,仍然不能保证会得到正确的结论。例如:
“当路结冰的时候,邮件会晚点
现在路上没有结冰,
所以,邮件不会晚点”
尽管邮件会因为路上结冰而晚点,但是同样也会因为其他原因晚点。这个结论同样 忽略了其他可能性 。
(评:这个例子当中两个条件都是正确的,但是还是得到了错误的结论,俗话说“想当然”)
偷换概念( equivocation ) : 在论证的过程中把一个术语的意思变成另外一个意思
“男人和女人在生理和心理上是不平等的。所以性别是不“平等”的,所以,男女在法律上也应当不平等”
在前提和结论之间偷换了“平等”的概念。当提到生理和心理上的“平等”指的是“完全相同的”。然而法律层面上的平等,并不是指“生理和心理的相同”,而是“享有同样的权利和机会”。所以把上面这句话按照正确的理解重新复述一遍:
”男人和女人在心理上不是完全相同的,所以,男人和女人不应该享有同样的权利和机会“。
当偷换概念的把戏被拆穿之后,很显然前提并不能得到结论。同样也没有任何什么事实能够表明生理和心理上的不同会导致获得不同的权利和机会。
Original:
circular argument: same as begging the question .
“ You can count on WARP News for the facts, because they constantly say on
the air that “we just give you the facts,” so that must be a fact too!”
Real-life circular arguments often follow a bigger circle, but they all
eventually end up starting in the same place they want to end.
complex question : posing a question in such a way that people cannot agree
or disagree with you without committing themselves to some other claim you
wish to promote. A simple example: “Are you still as selfcentered as you
used to be?” Answering either “yes” or “no” commits you to agreeing that
you used to be self-centered. A more subtle example: “Will you follow your
conscience instead of your pocketbook and donate to the cause?” Saying
“no,” regardless of their real reasons for not donating, makes people feel
guilty. Saying “yes,” regardless of their real reasons for donating, makes
them noble. If you want a donation, just ask for it.
denying the antecedent : a deductive mistake of the form
“ If p then q.
Not-p.
Therefore, not-q.”
Remember that, in the statement “If p then q,” p is called the “antecedent”
and q the “consequent.” The second premise of a modus tollens—a valid
form—denies the consequent, q (go back to Rule 23 and check). Denying the
antecedent (p), though, yields quite a different—and invalid— form. A true
conclusion is not guaranteed even if the premises are true. For example:
When the roads are icy, the mail is late.
The roads are not icy.
Therefore, the mail is not late.
Although the mail would be late if the roads were icy, it may be late for other
reasons too. This argument overlooks alternatives.
equivocation : sliding from one meaning of a term to another in the middle of
an argument.
Women and men are physically and emotionally different. The sexes are not
“equal,” then, and therefore the law should not pretend that we are.
Between premise and conclusion this argument shifts the meaning of the term
“equal.” The sexes are not physically and emotionally “equal” in the sense in
which “equal” means simply “identical.” Equality before the law, however,
does not mean “physically and emotionally identical” but “entitled to the
same rights and opportunities.” Rephrased with the two different senses of
“equal” made clear, the argument goes:
Women and men are not physically and emotionally identical. Therefore,
women and men are not entitled to the same rights and opportunities.
Once the equivocation is removed, it is clear that the argument’s conclusion
is neither supported by nor even related to the premise. No reason is offered
to show that physical and emotional differences imply different rights and
opportunities.
逻辑学MT是什么意思
逻辑学MT叫逆分离规则,Modus Tollens,缩写MT。
逆向规则亦称“逆风向规则”、“反周期货币政策规则”。在经济危机时,采取扩张性货币政策,**总需求;在经济高涨时,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抑制通货膨胀的一种反周期货币政策。
它是以非均衡的经济理论为基础,认为市场无法自动达到供求平衡,因此必须运用货币政策调节需求,从而达到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但忽视了人们的心理预期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因此70年代后,西方国家就比较少地应用这种规则。
逻辑学简介: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学科。所有思维都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思维内容是指思维所反映的对象及其属性。思维形式是指用以反映对象及其属性的不同方式,即表达思维内容的不同方式。从逻辑学角度看,抽象思维的三种基本形式是概念,命题和推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