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任期有哪些规定)

周记小编9192023-11-10 05:04:14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任期有哪些规定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任期有哪些规定)

基层党组织的任期是怎么规定的

**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中央组织部对不同类型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所做的现行具体规定是: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和地级以上的机关党的委员会执行四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

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任期有哪些规定

《**》第三十条分别对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作了以下规定:

1、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2、乡镇党委执行五年任期;中央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党委书记、校长列人中央管理的高等学校党委任期为五年;其他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的委员会执行四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

3、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任期有哪些规定)

扩展资料:

机关基层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是多长时间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六、七、八条规定:市(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参考资料:基层党组织任期-共产党员网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报什么批准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任期有哪些规定)

扩展资料:

本规定所称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是指重庆市直属机关党的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支部委员会,包括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机关党的委员会任期为4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任期为4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任期为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为2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机关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9人,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人,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到****处分的党员在****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原则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章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

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届满前,应提前1至2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宜,确定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初步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上级党组织原则上应在20个工作日之内对请示事项进行批复。

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意换届选举后,应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由上一届委员会进行考察,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由上级党组织进行考察;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后进行选举,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后进行选举。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什么选举

法律主观: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法律客观: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第四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