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是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确定的改革路线图和改革纲领基础上召开的,会议发表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任务和总体要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目标是在深入总结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必然选择。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全面深化各领域的改革,加快形成符合现代化要求的制度体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任务,即“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各方面改革,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一任务是对过去改革的延续和深化,也是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必然要求。实现这一任务,需要在各个领域中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推进制度创新,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型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这一要求是对过去改革成果的总结和提升,也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必然选择。实现这一要求,需要在各个领域中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治理能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任务和总体要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这次会议的召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决定》,积极投身改革事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